上网几小时算网瘾
美国心理学会评估网瘾的鉴别标准
1、平时双眼无神,一见电脑就两眼放光,对无关的事情,没有过多兴趣;
2、对人冷漠,情绪低落,缺乏时间感;
3、睡眠没有周期性,经常失眠、头痛;
4、经常恶心厌食、消化不良,造成体重急剧下降或增长;
5、注意力不能集中或持久,严重时记忆力减退;
6、每个月上网时间超过144小时,即一天4小时以上。
7、头脑中一直浮现和网络有关的事。
8、无法抑制上网的冲动。
9、上网是为逃避现实、戒除焦虑。
10、不敢和亲人说明上网的时间。
11、因上网造成学业及人际关系的问题。
12、上网时间往往比自己预期的时间久。
13、花许多钱更新网络设备或上网。
14、花更多时间在网上才能满足。
中国标准:
2008年年底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了《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如果个人平均每天用于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以下症状标准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
(1)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2)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中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同时,以下5条至少符合1条:
①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程度;
②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③固执地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④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⑤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2013年7月,由中国专家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被美国精神病协会纳入正式出版的《精神与行为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这标志着该标准正式成为网络成瘾疾病诊断的国际标准。
我个人非常赞成心理学家Keith Beard提出的诊断标准:
1.上网成为生活的中心
2.通过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来获得心理满足感
3.无法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
4.一旦停止,会感到抑郁,烦躁,易怒
5.上网时间总是超出原定计划
6.因无法停止上网而失去重要的人际关系或工作机会
7.靠上网来逃避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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