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瘾与精神病的区别
今天在一个网站立无意中浏览到一篇关于《网瘾=精神病?》的文章,文章指出“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网络成瘾属于精神病已报国家卫生局立法。”这是有所欠妥的一种说法,不是所有上瘾的人都是“精神病”患者的,那要看他(她)的成瘾程度是否构成了危害自己或者危及他人。
首先我们来看看解名词解释:“网络成瘾”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使用网络产生强烈欲望,突然停止或减少使用时出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按照《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分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标准明确了网络成瘾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其次我们要来理解“什么叫精神病?”“精神病”这一名词在社会上流传很广,但能给精神病下一个确切定义的。或者说能正确认识精神病的,恐怕为数不多。由于病态的原因,精神病人大都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生活,而且具有伤人毁物等危害社会和自身的行为,人们习惯上把精神病称为“疯子”。甚至有人错误的称之为“神经病”,是应当纠正的。由于有些精神因素有关,因此有人认为这些病人是“思想病”,这就更不对了。现代医学认为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称学(遗传因素、躯体因素、理化因素等)、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而出现的精神活动失常。具体地表现为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的障碍。精神病既然是一种疾病,这类疾病的患者就应受到社会的同情、关心,得到及时地治疗。任何歧视、侮辱、虐待甚至迫害精神病人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愚昧的行为,此病患者应受到会社会的同情和关注。
通过理解“网络成瘾”“精神病”的名词解释,我们就来作一次肤浅的戏说。“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过度使用网络就会导致精神行为障碍吗?只要不是长年累月的每一天都“过度使用”就不会导致精神障碍,全球的互联网产生至今也有十几二十多年了,那么有多少亿万的人使用到现在都会有精神障碍吗?当然“一棍子是不能打死一船人的”,至于“表现为对使用网络产生强烈欲望”,这是有可能产生这样的不良倾向,其实一个人在刚刚认识接触一个新生事物的时候,都会立刻产生比较强烈的欲望,但不会具有那种“持久性”,当那种“新鲜感”过后,他(她)就会马上觉得索然无味了。等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才能慢慢的恢复一点兴趣,而此时他们就会出现一种“悠哉”不在乎的状态,可上可不上的控制好自己的欲望。“突然停止或减少使用时出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不见得很多人在关闭网络下线时就会马上出现烦躁、急促、焦虑的神态,注意力不集中也是暂时的疲倦,睡眠障碍几乎不存在,而下线了的人往往都会即刻感到精神困惑很快就进入休眠状态了。可能有些人看、玩了一些比较刺激的色情网站与网络游戏之后,他们的精神会更加的兴奋而引起暂时的失眠。
网瘾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大部分懂得使用电脑的人无比是“习惯成自然”的。现在的社会不懂得使用电脑,那是被称为“新时代的文盲”,而他们在找工作时机会更是几率比别人少。在工作岗位上要是不懂得上网查找有关资料,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那将会是很快被迫“下岗”的呢。社会在突飞猛进,而我们就要与时俱进,追求务实创新,这样才能与和谐的社会主义同步伐,一起走向康庄大道。
然而,有“很多家长认为网络害了孩子,尤其是网络游戏,很多学校还一度劝诫学生不要上网。但是研究者的结论恰恰相反:网瘾只是表象,网瘾背后隐藏教育之痛,它的背后是孩子们深层次的心理问题。”这是教育的一种缺失,网络害了孩子,究竟是学校的管理不严还是家长的纵容亦或者是社会环境造成?
也许一个孩子走向网瘾,更多是由家长来承担这个责任吧,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他们和家长朝夕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而家长又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有职责、义务和权利管教好自己的孩子。那么,作为家长不要一味的满足孩子的虚荣心,使得他们有求必应,如此就会滋养他们的为所欲为的恶习,一旦养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懒惰行径,他们就变成娇生惯养了。他们为了攀比“吃喝玩乐”而向你们家长不断的索取,不知道回报,此时他们已经开始走向迷途道路了。作为家长要时时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而不是姑息他们放任自流,在他们有了不良的“苗头”涌动时,家长就一定要及时采取果断的措施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这样,年轻的孩子就不会是不可救药的,他们也许一定会“迷途知返、洗心革面、脱胎换骨”的争做新人!
学校的管理可以说是非常严格要求学生是不准长时间上网的,但孩子走出学校门口回家后的人身自由,学校就无法管束到了。他们有些许多孩子就在自己的家里尽情地上网聊天,可有些家长只管自己拼命挣钱忙碌做生意,甚至有部分家长公然在家里开设“麻将、骨牌赌博”,他们根本就不顾及孩子的影响,这些都是学校无权关涉与管辖的。其实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电脑都只不过是一种肤浅的接触罢了,一般情况下学校都不会在上电脑课堂上安装有游戏供玩的,学校只是起到引导孩子学习的作用而已,不存在担负过多的责任。当然,教书育人是每一位老师的天职,也是人们的期盼,作为“灵魂的工程师”,可以说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尽心尽责、一丝不苟的因材施教、言传身教的。
而社会环境是否要担负一定的责任呢?如果没有社会上一些“黑网吧”胆大包天的开张营业,也不会吸引那么多年少无知的孩子络绎不绝的去跃跃欲试,而沉迷其中、深受其害。黑网吧的老板为了攫取孩子们的钱财却不择手段,他们鬼迷心窍以金钱至上为目的,不管毒害孩子年幼的心灵,只要有钱赚就不去想是否已经危害社会与孩子了。而执法部门监管不严也是一种“放虎出山”,咬伤成千上万的花季青少年的失误,上级政府部门更加不能手软,要坚决严查那些执法不严、用法不当、权利泛滥的单位和个人,这样“依法办事、秉公处理”一定会还一个孩子们优良、清新、优雅的学习环境!
因此,“网瘾问题在中国是一个畸形的问题,它是中国很多问题的一个综合反映。”高文斌说,“关键还在教育。我们的教育必须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改变,否则青少年是受不了的,我们的民族是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网瘾现在不单单是青少年的问题了,而更多是成年人的问题呢。有多少思想不良的成年人在网络中随心所欲的胡作非为,他们为了自己一时的寻欢作乐而费尽心机,在网络上进行不正当的交易与蒙骗金钱和色情。随便点击一个网页都会闪现出一些“抵挡不住的诱惑”,以至招引众多的“窥视者”蜂拥而上,一饱眼福,垂涎三尺!更为严重的是引起了许多婚外情、婚外性的肮脏丑恶现象,甚至引发家庭暴力不断的发生,无情地破坏了多少幸福美满的婚姻,这就不仅仅是一个“网瘾的精神病”了,而是社会上的“残渣、流氓、痞子(yin妇、ji女、biao子)”了,此时难道还可以信誓旦旦的说:“网瘾=精神病”吗?
综上所述,网瘾是不会等于精神病的!网瘾只是一种个人的行为而已,而精神病却是随时影响环境市容、危害他人、家庭和破坏社会的劣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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