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教育局休学规定
尊敬的家长和学生:
黔西南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休学问题,为保护学生权益,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现就学生休学规定如下:
一、休学条件
1.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休息的;
2.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要休息的;
3.学生因学业成绩优秀需要休息的。
二、休学时间
1.学生可以申请提前休学,每次提前休学时间为一周,最多不超过两周。
2.学生不能跨学期休学,如需跨学期休学,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三、休学流程
1.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休学申请表》;
2.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
3.学生向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将休学证明发给学生;
4.休学学生在恢复健康后,按照学校规定回校上课。
四、休学费用
1.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休息的,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要休息的,学校收取一定的请假费用,具体费用由学生和家庭自行协商;
3.学生因学业成绩优秀需要休息的,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可能会对成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其他规定
1.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2.学生休学期间,如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将及时采取措施;
3.学校将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障。
黔西南教育局提醒学生及家长,遵守学校规定,尊重学校教学秩序,不要违反休学规定,以免给自己和学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特此通知。
黔西南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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