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教育局高中休学规定文件
为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济南教育局制定以下高中休学规定文件:
一、休学条件
1. 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学,必须得到学校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2. 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要休学,必须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3. 学生因学业原因需要休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二、休学时间
1. 学生可以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休学,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保证学业不受影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上课。
三、休学手续
1.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2. 学生休学手续包括:休学申请、诊断证明、病历、药物处方等。
3. 学校将对休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生学业不受影响。
四、其他规定
1.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影响学业,不得与社会不兼容的人员交往。
2.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3.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其生活和学习费用。
以上是济南教育局制定的高中休学规定文件,希望对学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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