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研究生休学章程最新
尊敬的云南大学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大学研究生休学章程》,经云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现将最新版《云南大学研究生休学章程》发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研究生休学管理,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提高研究生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大学研究生休学章程》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大学所有研究生。
第三条 云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是管理研究生休学和休学申请的部门,负责研究生休学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第二章 休学申请
第四条 研究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休学。休学时间为一年至三年。
第五条 研究生申请休学应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
(一)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二)休学原因及时间计划;
(三)研究生导师意见;
(四)相关证明(如身份证、学位证等)。
第六条 研究生申请休学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休学申请书;
(二)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三)研究生导师意见;
(四)相关证明;
(五)个人联系方式。
第七条 休学申请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予以批准,并发放休学证书。
第三章 休学管理
第八条 研究生休学期间,应遵守学校规定,按时返校报到,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参加科研成果展示和学术活动。
第九条 研究生休学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学术活动正常开展。
第十条 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云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云南大学所有研究生。
最后,云南大学师生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云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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