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中厌学休学政策最新规定
近年来,随着高考制度的不断改革,高中学生厌学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为了保障高中学生的合法权益,西安市制定了最新的高中厌学休学政策,下面是具体的规定:
一、休学时间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高中学业生涯中选择适当时间休学。休学时间为高中三年,每次最多休学一年。休学期间,学生需要参加学校规定的请假程序,并在请假期间完成学业任务。
二、休学条件
1.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听讲,勤奋学习,完成学业任务。
2. 学生必须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无药物依赖。
3. 学生必须与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才能休学。
三、休学流程
1.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学校批准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请假程序,并在请假期间完成学业任务。
4. 学生休学结束后,回校继续学习。
四、休学政策
1.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不得降低其学业成绩,不得延长其学习时间。
2. 学生休学期间,必须保证其身心健康,不得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3. 学生休学结束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考查,合格者方可回校继续学习。
西安市高中厌学休学政策的最新规定,旨在保障高中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学业。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关怀,让他们在休学期间能够身心健康,愉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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