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休学政策文件
为更好地保障学生权益,鼓励休学者积极返校复课,济南市政府制定了以下休学政策:
一、休学申请
1. 申请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1)学生身份:高中生、大学生(含研究生)。
(2)学习情况:在本校或外校学习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a)因身体原因需要休息的;
(b)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顾家人的;
(c)因学业困难需要辅导的;
(d)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
(3)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时间为一年,最多可休学两次,每次间隔不超过两年。
2. 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休学申请,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
(2)学校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学生可据此决定是否申请休学。
(3)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医疗证明等,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4)教育行政部门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发放休学证明。
3. 休学条件:
(1)学生休学申请需符合学校规定的休学条件。
(2)学生休学期间应遵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按时返校复课,不得中断学习。
二、休学期间管理
1. 学生休学期间,所在学校应加强管理,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复课。
2. 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生休学情况,加强管理,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复课。
3. 休学者应遵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按时返校复课,不得中断学习。
三、休学费用
1. 休学者应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 休学者应积极缴纳相关费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济南市休学政策文件的内容,希望对休学者有所帮助。同时,也建议休学者在申请休学时,认真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积极申请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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