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休学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山大学师生员工的休学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休学申请
1.1 申请休学条件
学生需要申请休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本校学习;
(2)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学校;
(3)学校需要安排学生休学。
1.2 休学申请流程
学生需要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休学申请,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休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休学原因和理由;
(3)学校安排的具体休学时间;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学校应当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安排学生离校休息。
1.3 休学审批
学校应当建立休学审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教师的职责,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休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休学原因和理由;
(3)学校安排的具体休学时间;
(4)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的审批意见。
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安排学生离校休息。
二、退学处理
2.1 退学条件
学生需要退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本校学习;
(2)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学校;
(3)学校需要安排学生退学。
2.2 退学申请流程
学生需要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退学申请,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退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退学原因和理由;
(3)学校安排的具体退学时间;
(4)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的审批意见。
学校应当对退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退学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安排学生离校。
2.3 退学审批
学校应当建立退学审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教师的职责,对退学申请进行审核。退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退学原因和理由;
(3)学校安排的具体退学时间;
(4)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的审批意见。
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退学申请进行审批,符合退学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安排学生离校。
三、其他规定
3.1 休学和退学的期限
休学和退学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学生不得在退学后再次申请休学。
3.2 休学和退学的办理
学生需要办理休学和退学,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应当对休学和退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办理。
3.3 休学和退学的收费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对休学和退学费用进行结算。
以上就是中山大学休学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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