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休学管理办法
为规范宿迁市休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教学秩序,宿迁市教育管理部门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了《宿迁市休学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休学的定义和条件,包括:
一、休学定义
学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学业原因等需要暂停学习,进行身体或学业恢复的,可以申请休学。
二、休学条件
1.学生需要身体健康恢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需要家庭照顾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需要学业调整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但学生可以延长休学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休学期间,学生不得影响正常学习、生活,不得中断学业 progress。
三、休学管理
1.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休学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和程序,保障休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休学条件。
3.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尽快恢复健康和学习。
4.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帮助他们调整学习计划,保证学业 progress。
5.学校应当对休学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其按时返校,完成学业。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宿迁市各类学校的学生休学管理工作。
2.学校应当将本管理办法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认真实施,并定期对休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3.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本管理办法,随意拒绝或拖延学生休学申请。
4.本管理办法由宿迁市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宿迁市休学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宿迁市学校休学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更好地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教学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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