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各个朝代的“军法赏罚”(古代军法处置是什么意思)

闲谈各个朝代的“军法赏罚”(古代军法处置是什么意思)

  “军法”在古代又写作“军灋”,“灋”按照东汉许慎著的《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灋,刑也”可以看出法首先表达的是惩罚;而“平之如水”,则强调的是公平;如何判断公平呢?便用“廌”的这种古代神话中的神兽来表示。据说它生性正直,能够辨析是非、判断曲直,故而人们有了纠纷就请它来进行裁决,它便用其独角“触不直者”,凡被触者便败诉。综上军法二字合起来便是军队中的刑法的意思。按照《周礼·夏官·诸子》曾经记载:“若有甲兵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灋治之。”其实,中国“军法”的出现,比《周礼》记载的还要早。据《尚书·甘誓》记载,夏启曾经对部下说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句话意思很简单,“拼命战斗的,就在祖庙前进行赏赐,如果,不拼命的,我就将你杀死”。这句话也成了中国最早关于“军法”的记载。

闲谈各个朝代的“军法赏罚”(古代军法处置是什么意思)

  但是军法中仅靠着威胁惩罚,并不能够促使将士们在沙场上全力拼死战斗。《淮南子·兵略训》中说道:“夫,人之乐者,生也!而所憎者死也!然而高城深池,矢石若雨,平原广泽,白刃交接,而卒争先者,彼非轻死而乐伤者,为其赏信而罚明也。”人人都怕死好生,如何能够士兵拼死效命,就必须做到赏罚分明。在这方面做到最极致的莫过于商鞅。《商鞅书·错法令》中写道:“夫人情好爵禄,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利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也。”这段话翻成白话:“人情是爱好爵禄,憎恶刑罚的,国君从而设立刑罚来控制人民的意志,摆出人民所希望的爵禄。人民肯于尽力,爵禄就会随之而到来;人民立下功劳,禄赏就随着来了。国君要让人民相信这一点好像是光明的太阳与月亮,那么,兵力就无敌于天下了。”

  《战国策·韩策》中记载,在战国七雄中,秦国初期在军力上并不强大。但是自从商鞅开始变法,很快秦国就一跃而成为当时的军事强国。秦国军事的强大,主要是在于军队强大的战斗力。按照张仪的话来说:“山东六国的士卒都是披戴盔甲来同秦国军队作战,可是秦国将士们却脱去厚厚的盔甲,敢于进行肉搏。他们左手提着敌人的头颅,右手还生擒敌将。秦军出战六国军队,简直如同堕入千钧来压碎鸡蛋一样,无一幸存!”张仪的话固然有夸大的地方,但是秦军强大的战斗力却是不容置疑的。最后能够“振长策而御宇内,吞六国而亡诸侯”,无不与士卒在疆场上竭尽全力“用命”密切相关。

  当时,商鞅的“军功爵制”规定:无论什么人,斩敌人一颗人头,爵升一级,想为官的封为五十石之官(五十石俸禄)。斩掉敌人两颗人头,爵升二级,想为官的封为百石之官。官爵的升迁与杀敌人的功劳大小相称“。并且在重赏之下,又严格规定了惩罚。对于不努力作战,尽力用命的处以重刑。如军队五个人为一伍,登记在册。如果有一个人临阵逃脱,其余四人均要处以死罪。这四一个人中,谁能够杀敌一名,取得首级者,方可免除死罪。正是在如此重赏重罚的措施下,秦国出现了“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社会风气。不过,凡事都有两面,这种重赏重罚的军法固然能够短期成就强大的军力,但是其苛酷却不节制,动辄杀人,大罪杀,小罪还是杀,长期下去,必然激起民变。秦朝末期,陈胜吴广皆因为“失期”“法皆斩”,而一怒之下高举义旗造反。秦,胜在严酷的赏罚,也亡在严酷的赏罚。

  到了唐朝,军法的制定更加详细,包括的内容也十分广泛。有战场纪律,有营规营法,有对伤病员的照料制度,也有对战死者的抚恤政策。甚至有军队内部上下之间、左右之间的相互交往关系的规矩、原则。但是,总体来讲,还是“赏轻罚重,赏少罚多。对于私自饮宴集聚音乐,军中奔走车马,凡见奇异禽兽、虫蛇杂类入营而滥传杂音,截兵马粮料一升以上,弃掷军粮二升以上者,军中有博戏赌博一钱以上等等,都将处以严惩。由此看见,当时唐朝军法的细致和严密。

  宋代时,早期军法并不完善,到宋真宗时期,开始制定细致的“赏格”和“罚条”,试用后,到了宋仁宗庆历年间,正式颁布。对于生擒敌方将士,抓获敌方探马奸细,夺得地方旗鼓,救回受伤的将校,探得敌方内部情况等等行为,统统给予赏赐奖励。同时对于违反军法也严惩不贷。譬如对于战场上应该救援邻队却不救援,以至于邻队被敌方歼灭,全队都要处以斩首刑罚。对于军械不加修整,临阵时不堪使用,以至于导致失败也要处以斩首。对于奸淫妇女,或者携带妇女进入军营,也要斩杀。而且对于地方投降的士兵擅自杀害,也要斩首。

闲谈各个朝代的“军法赏罚”(古代军法处置是什么意思)

  明时,军法赏罚更加严密。戚继光曾经对于军法进行详细研究,生怕将士们因此产生疑惑而无所适从。这对于军纪的维护起到了相当好的作用。清朝时,军法越发具体。康熙十二年,清廷发动军队平定吴三桂叛乱,为了防止军队扰民,兵部奉旨制定了《出师禁例》。康熙二十九年,清廷派出两路大军征讨噶尔丹,为了保证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康熙帝令颁布军令,就军器、军马的管理,驻营、行军、作战的方法,以及严禁骚扰百姓的法规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军法中的赏罚虽然对于一支军队战斗力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并不是唯一的作用。所谓“严刑明赏,不足全恃”,一支军队如果没有民心的支持,是不能长久的。唐代李靖就说过,陈胜吴广战胜秦国的军队,岂止是刑罚比秦军更加严峻吗?汉光武帝起兵定天下,那是他顺应民心,而王莽失败也正是因为失去人心的支持。当军队只能靠严厉军法维护其向心力时,而内心却毫无甘心效死的自觉,看似强大,实则色厉内荏,核心精神崩溃,那么距离它的失败也就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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