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教师报》《自学考试报》《陕西教育》 陕西翰林教育研究院
二、奖项设置
第一届“教师文学艺术奖”奖项设(奖金数为税前):
(一)教师文学艺术奖小说奖1名,奖金1万元;
(二)教师文学艺术奖散文奖1名,奖金1万元;
(三)教师文学艺术奖诗歌奖1名,奖金1万元;
(四)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小说佳作奖5名,奖金各1千元;
(五)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散文佳作奖5名,奖金各1千元;
(六)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诗歌佳作奖5名,奖金各1千元。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奖作品年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教师文学艺术奖评选范围为评奖年限内在全国范围公开出版、发表的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
(三)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佳作奖为评选年限内在公开报刊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3-5首)。
(四)作者必须是在职教师,或发表参评作品时是在职教师。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应兼顾思想性和艺术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时代主旋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鼓励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探索和创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以教育为主题和题材的作品优先参与评选。
(三)出版和发表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报纸、期刊。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四)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应以其汉语译本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五、征集程序
(一)征稿范围:面向全国教师作家。
(二)征集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报送方式
1.每人限报1部(篇)作品。
2.申报时,请参评人员按要求填写《第一届“教师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申报表》,如实填写各项相关信息。承诺书需参评人亲笔签名。
3.以图书参评的作品,须提供原书电子版及版权页1份影印件PDF;以单篇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电子版及原报(刊)1份影印件PDF。以上参评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回。邮件打包发送,资料包注明姓名、类别等,如参评小说奖邮件标题为“教师文学艺术奖 姓名 小说奖”,单篇小说奖邮件标题为“教师文学艺术奖 姓名 单篇小说奖”。
4.参评作品篇目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拟于2024年教师节前后颁奖,教师文学艺术奖获得者将受邀出席颁奖典礼,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颁奖活动视情调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组委会的各项约定。
(三)本届文学奖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教师文学奖组委会。#教师文学##文学比赛##奖金##我的原创小说##原创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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