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李某犯盗窃罪(15岁的初二学生梁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人成长的所有阶段,童年经历的影响是能伴随人一生的。因此很多家庭与学校都会尤其重视这段时期孩子的成长,不仅仅是身体还有心理,一点稍有不慎,则有可能会让孩子走上一条歪路,甚至遗憾终身。
孩子心理健康是每一个父母最担心的问题,只要孩子稍微有些情绪的波动,父母就会担心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心理问题?这就是需要父母系统学习了解各年龄阶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如何帮孩子消除焦虑的情绪,帮孩子做好心理营养,心理建设等,左养右学教育赖颂强老师在直播课里都有系统讲解,想学习的家长联系我们。
2014年7月5日傍晚,广州市就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凶杀案,17岁的赵东阳因为长期偷窃一户人家女主人的内衣,后因被男主人发现,一气之下而将其绑在电线杆上示众。这位17岁的少年最终因为自尊心受损,心理失衡的他亲手酿成了一桩悲剧。可他为何要偷窃女子内衣呢,难道是有什么怪癖吗?
赵东阳于1997年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母亲因为难产导致失血过多死亡,虽然父亲疼惜他,担心再娶后妈会对他不好,便又当爹又当妈的将他拉扯大,可这份缺失的母爱仅仅只凭借父亲一人是永远无法填补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赵东阳渐渐养成了一个孤僻的性格,每次当他看见同龄人在母亲的呵护下时,内心都会感到十分的羡慕,久而久之,这种心理慢慢发生了扭曲。
2013年,由于赵东阳实在没有想要继续读书的心思了,再加上家里只靠父亲一人打拼,也无法再负担得起年年见长的学费,还未读完初中的赵东阳辍学来到了广州打工。猛然从农村接触到城市生活,让赵东阳没有任何时间去适应,使得内心更加孤僻。
大城市的夜生活十分丰富,在广州打工的赵东阳也认识许多的工友,眼见着身边的人都有了女朋友,而自己因为性格不讨喜永远是孤身一人,随即又联想到自己缺失的母爱,赵东阳的内心逐渐变态,喜欢闻女人内衣上的味道。
住在一楼的李雅身材十分性感,丈夫刘冰是一位健身教练,两人因为内衣丢失烦闷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这并不值多少钱,但怎么也是私密物件,在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丢失,而是有人故意而为之后更是生气,2014年7月4日,两人便决定晚上不睡觉都要抓住这个变态。
果不其然,晚上9点之后赵东阳鬼鬼祟祟地偷拿内心,在一旁守株待兔刘冰立马冲上来将他毒打一番,李雅在旁边不尽的辱骂。而这还仅仅不够,正处于极度愤怒之下的刘冰还将捆绑到小区门口的电线杆上。
此时小区门口进出的人并不少,来往的人都朝着赵东阳指指点点,在得知他做了什么事之后,纷纷向他投来了不屑的眼神。直到警方来了之后,经过调解下方才罢休。
可这件事却给赵东阳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屈辱。在他看来自己只不过是偷了几件贴身衣物而已,又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而刘冰竟然如此对他,自己因为年少力弱,争不赢他,因此就将自己绑在小区门口的电线杆,受尽了众人白眼。
年轻气盛的赵东阳越来越压抑,即便是第二日接受教育之后从警局出来的他,也无法忘记自己所受的屈辱。他甚至觉得在自己回家的路上,周围人都在对他投以鄙夷的眼神,并窃窃私语。
内心已经扭曲的赵东阳将这所有的一切都怪罪到刘冰生身上,认为只要不是他小题大做,自己就一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模样。想到所有的一切都是刘冰造成的,而刘冰的生活不仅没有任何影响,反而还因为这件事获得了周围邻居的称赞,内心已经扭曲的他对刘冰产生了报复心理。
随着内心积怨越来越深无法宣泄,赵东阳从警局出来之后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半路上去了一家超市,并挑选了一把极为锋利的水果刀,随后朝着刘冰家中走去。
当警方接到报案再次来到这个小区的时候,只见到白天刚从警局出来的年轻小伙,浑身都布满了血迹,满不在乎地坐在门口盯着警方,房屋内身强体壮的男人倒在了血泊之中,即便医生迅速赶到也无事于补,早已失去了生命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东阳事先准备了犯罪工具,并且来到了刘冰家中实施犯罪,将刘冰刺杀,这说明赵东阳的行为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一场有预谋的杀害,具备明确的杀人目的。最终也确实造成了刘冰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并且法律对于邻里纠纷这类的矛盾激化引起的故意杀人犯罪规定,运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被害人刘冰确实在这次案件中对矛盾激化富有直接直接责任,倘若他能够按照正常流程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使用这种极端的办法来出气,或许赵东阳也不会因自尊心受损而怀恨在心。
除此之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赵东阳在犯罪时只有17岁,不适用死刑。因此经过法院审查,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
其实这所有的一切,都要归咎到赵东阳的成长环境,童年时期就缺乏母爱的他,对女性便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渴望,但又因为性格原因这一欲望无法的满足,内心情感无处宣泄的他最终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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