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今日头条》上又看到了一个因为妈妈阻止孩子上网玩游戏,孩子对妈妈拳打脚踢的视频,我看得十分愤怒、十分心疼、十分震惊。
无独有偶,今天去超市买东西,看到一个女销售员在那里哭诉:“我是拿自己的孩子,没有办法了,说什么也不听,就是要看电视或者看手机,要么就玩游戏,不让看、玩,就能哭上半天,打滚摔东西,没完没了!怎么哄都不行!简直气死我了!,你说两三岁的孩子,总不至于打他吧。”
实际上,二三岁是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第一个关键期,也有说是第一个叛逆期,这在一般的心理学、教育学著作都有阐述。
这一时期的婴幼儿看似很弱小,实际上他(她)已经有了较强认知能力,也在生活中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态度,也在试图让大人满足自己的诉求。特别是他(她)有了需求的时候,他(她)是不管合理不合理,有害没有害,为了自己的需要,会使出浑身解数,各种各样的闹,其目的就是逼迫大人就范。这就是在给大人立规矩。一般在这个时候,大人的一时心软,就会铸成大错,就会把孩子溺爱成自己的需求一旦得不到满足,孩子会真的寻死觅活,真敢跳楼或自杀。就会出现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情况。
在婴幼儿两三岁第一个关键时期,家长或老人,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则,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做到;其次要告诉他(她)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为什么。比如说,不能长时间看电视玩游戏,最多只能玩二十分钟。不然,就会坏眼睛,厉害的时候会瞎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第三,一定要给孩子讲明每天生活吃饭是怎么回事,让他(她)从他(她)自己的生活中体验,比如说,无理取闹,就一定不让他(她)吃饭,这一点很重要,老百姓俗话:“不听话,饿他三天,乖乖娃”有过饥饿经历的孩子不仅懂事讲理,还知道感恩,也深知粮食的重要。第四,奖惩分明,孩子做得好的要肯定,要赞扬,也要适当的奖励;做错的,要否定,要批评,大错要适当的处罚。总之,在其婴幼儿期就要给孩子立好规矩,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培养孩子成才,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爱孩子。
关于婴幼儿是否可以打的问题,我偏向于尽量说服教育,可以给孩子立规矩,你不听大人话,大人就不听你的话,你想要干什么,大人都不答应,包括吃饭。当然,对于什么招都不行,就是无理取闹。也可以适度的揍一顿,放在一边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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