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可防可治 治疗期间切勿自行停药换药
作为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病在人们的认识中仍然存在诸多误区,这可能会影响治疗,或带来不必要的过度恐惧等。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郭付爱提醒,对于结核病,我们既不能放松警惕,也不要过度担心,一定要在认识其疾病特性、征状表现及治疗原则的基础上,正确应对,科学防治,倡导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早日实现终止结核病流行的目标。
□本报记者 李惺
连续咳嗽咳痰超两周当心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可侵及全身各脏器。肺结核的主要传染源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肺结核病人可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均有可能感染结核菌。人群对结核病普遍易感,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消瘦、食欲不振、低热、乏力、盗汗等。如果连续咳嗽、咳痰超过两周或出现咯血、血痰等症状时,应考虑到肺结核病的可能,要及时到所在辖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石家庄市各县(市、区)都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石家庄市内五区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结核门诊,其他县(市、区)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专门负责肺结核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结核病并非都有传染性
结核病是由结核菌侵入人体所致,人体的各个器官除毛发、指甲外都可以发生结核病,如肺、骨、淋巴结、肾等。由于结核菌主要通过呼吸道经空气传播,因此只有排菌的肺结核患者才具有传染性,肺外结核病(如骨结核、淋巴结核)患者并没有传染性。即使是排菌的肺结核患者,在接受抗结核治疗2—4周后,痰内结核菌迅速减少,细菌的活力也会减弱,对周围人群也基本没有传染性。
肺结核可防可治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肺结核能否治愈的关键。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若已诊断为肺结核,则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治疗期间不能漏服和间断服药。如果私自停药或间断服药,不但极易复发,还有可能产生耐药性。治疗耐药后的肺结核患者所需的治疗技术复杂、治疗时间更长(24—30个月)、治疗费用更高(约是非耐药肺结核治疗费用的100倍左右)、治愈率低、社会危害大。
防治肺结核,石家庄市推行有免费政策。其中,免费人群包括行政区划内的常住居民,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大中专院(学)校的学生,管教人员和羁押人员;免费治疗对象包括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初治涂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痰涂片检查、免费(减费)拍摄首张胸片;病人在治疗期间,免费痰涂片复查;疗程结束时,免费(减费)拍摄一张胸片。结核病定点医院结核门诊为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全疗程的抗结核药物。
结核门诊对新登记的病原学阳性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病人直接接触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实施免费症状筛查,有结核病可疑症状者进行检查,结核门诊向每一位前来检查的密切接触者提供5元交通补助,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的治疗和管理。
此外,肺结核患者开始规范治疗2—3周,传染性会大大降低,大多数患者可在家里进行治疗和康复。关心且不歧视肺结核患者可以促进结核病的防治,有利于和谐稳定。全社会都应关心和帮助结核病患者,共同营造没有歧视的社会环境。
治疗期间别自行停药换药
结核病患者在治疗期间不能轻易自行停药、调换药。如出现头晕、耳鸣、腹胀、胃部不适、恶心、视物模糊、色觉障碍或其它眼部不适等症状,应立即就诊,请医生辨别是否为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应遵医嘱按时送痰、复查,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如症状未减轻甚至加重要及时就诊,以进一步鉴别诊断是否患有其它疾病或耐药结核病的可能,以免延误病情。
结核病症状消失也并非是停药的标准。在临床有一部分患者口服抗结核药物治疗1—2月后症状缓解或消失,就会误认为已经痊愈而停药,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结核菌是相当“顽固”的一种细菌,尽管在用药2个月左右,大部分敏感菌可被杀灭,但少量非敏感菌可依然存活。因此,结核病患者应坚持完成整个治疗过程,以达到治愈和减少复发的目的。医生将根据患者的症状、痰结核菌检查、胸片检查及服药时间等决定是否停药,结核病患者切莫自行停药。
此外,患者还需注意营养和休息。肺结核病人在饮食方面应以高热量、高蛋白为主,同时还应供给大量的蔬菜、水果,再搭配一些粗粮。结核病患者禁止吸烟和饮酒,吸烟会增加对呼吸道和消化道的刺激;饮酒能使血管扩张,加重患者咳嗽、咯血等症状。
结核病治愈后并不能终身免疫
一般新发现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按照标准的化疗方案规律治疗结束后,95%以上可以达到治愈。但患过结核病后并不能获得终身免疫,完全可以因为再次感染而发病;或因其体内存在没有被完全消灭的结核菌,一旦机体免疫力下降,就有可能再次发生结核病。因此,结核病人康复后,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积极锻炼身体,有症状及时复诊等才是防止复发的有效措施。
良好卫生习惯和积极治疗可预防肺结核
预防结核病传播最主要的措施是及时发现并治愈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如果发现有连续咳嗽、咯痰超过两个星期的人,应立即动员他去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并按医生要求正规治疗;对与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关检查;对已经感染结核菌的人群,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预防结核病的发生。做好人口密集场所的通风和环境卫生工作,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新生儿及时接种卡介苗,卡介苗对儿童期的结核性脑膜炎、粟粒型肺结核有较好的预防作用。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要暂时避孕
治疗肺结核的利福平、链霉素等药物都不宜在怀孕期间应用,患肺结核女性妊娠对患者和胎儿都不利。孕妇患严重的肺结核,胎儿可能因缺氧与营养不良,导致发育不良或死胎。因此,建议育龄期女性如果患有活动性肺结核,要暂时避孕。
学生患肺结核该怎么办
如果学生患上肺结核病,应该主动向学校报告,以便学校尽早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同时,患病较重学生不得带病上课,必须住院或者居家隔离治疗。复课时,必须向学校提供结核病定点医院的复课证明方可返校上课。根据相关规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病例,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肺结核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肺结核属于传染病,而学生又处在集体生活环境中, 因此除对患者隔离治疗外,对接触人群尤其是同宿舍的学生也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结核病最危险的传染期是在发病后到未治疗前,待发现病人时,病人可能已经传染了别人,所以发现有人患病后应当对接触者进行结核菌素(PPD)试验和胸部X线检查。如果未发现异常,最好于3个月后再行复查。
居家治疗注意消毒隔离
肺结核属于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结核杆菌容易经空气飞沫进行传播,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要做好隔离措施,以免传播给他人。病人大声说话、咳嗽、打喷嚏时不要冲着他人,处理好病人的痰液。室内要经常通风。有条件时可用紫外线消毒。饮食上加强营养,配合医生规范治疗。家庭隔离措施和护理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最好给病人一个空气流通,阳光充足的房间。如无条件者,病人可单独睡一床,注意经常开窗通风。
病人的被服要经常用日光暴晒消毒,病人痊愈后,房间要进行彻底消毒。可将艾卷点燃或将米醋按每立方米空间用1~2调羹放在炉上蒸熏,再用3%漂白粉上清液或3%的来苏水向空间、地面喷雾,关闭门窗1—2小时。
病人应减少与他人接触,不要到公共场所去。
病人的用品、食具、痰液、呕吐物都要消毒,特别注意病人痰液要吐在纸上或痰盂里,进行焚烧或消毒后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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