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10年学制
居才
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总学制到底设置多少年?探讨很多,但不管是哪种学制设置见解都需要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政策理论依据。
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总学制的设置,需要根据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建国后几十年的教育和学校办学的实践经验、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现实中初三和高三实际使用的学时数、有限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退休政策、婚育政策和创造创新活跃黄金期等方面的进行综合考量。
我的观点是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的总学制为10年最为恰当。
我以为,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的学制设置以6岁半入小学,小学为5年,初中为2年、高中为3年,这样设置最有利于适应和匹配学习能力与智力、心力、身心、年龄等健康成长要素。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观点有如下依据。
我国建国后大约三十年时间采用的学制基本上都是9年制(各地存在一些差异),发达国家的基础教育学制设置上大约是11-12年,但因为一些发达国家基础教育也采取学分制,学制设置和高中毕业不完全一致,基础教育实际学制大约是9-10年间。
采用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10年学制后,大学本科毕业年龄差不多在20-21周岁左右。这样大学生至少提前2年毕业,使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能力来创造创新,也使我国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服务时间有效提前,进一步使老龄化问题、退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或高效解决。
当然,有人就会质疑了!
一是学制缩短后,孩子走向社会的年龄小了2-3岁,孩子的身心能不能吃得消?我以为,身体体质方面应该没有大问题,重点是孩子要在心理方面做好调整。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孩子在18周岁后,体质、心力、智力等身心发展日趋成熟,完全能够满足学习生活需求。
我国未成年人的法定年龄是18周岁,这一法定年龄是有科学依据的,这一法定年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佐证学制缩短后,学生学习状况是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另外,我国婚姻政策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女20岁,男22岁,这比一些发达国家还要迟1-2岁,比更多的不发达国家结婚法定年龄要迟很多,这一法定年龄,同样可以佐证学制缩短后,学生学习状况是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
当然在当下的学业负担下,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由10年的时间来完成12年的学习内容,显然从直观上感觉学生的学业负担似乎更重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现时,按照课程标准初中和高中是需要满三年时间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实际的教育教学情况是各地和各学校都有所缩短,初中两年半基本就完成了所有教学任务,留下差不多半年时间,也就是一个学期进行综合复习,高中两年就完成了所有教学任务,差不多留下一年时间,也就是两个学期进行综合复习,这是违背教学标准的不当行为。
至于有的人从减负等角度建议取消中考,我以为这并不恰当,也是非常不可取的。另外,中考还与“普职分流”(另文阐述)等其他教育政策密切关联,因此,中考这种选拔性考试是有其存在价值的。
我以为,一个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持续学习了九年时间,如果连参加考试的担当和正确面对考试结果的心力都没有,这个社会的未来将有多么可怕?我们将把怎样的社会交给一些怎样的一些人呢?这些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二是学制缩短后,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能不能学到应有的知识?能不能学完应有的知识?能不能夯实基础教育的基础地位?
现时的实际教学比课程标准要难很多,学制缩短后,课程标准也一定会随着调整,通过适当降低课程标准以及课程难度上移的办法,使实际教学与课程标准更加相辅相成,最终实现教学目标。
三是学制长短及课程微调后,更能有效实现国家的教育战略目标、人才战略目标,充分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也能够优化学生身心发展状况,提升创造创新综合国力,辅助优化退休制度等,这些优势在前文已经阐释,这里就不在赘述。
今天就写在这里,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我不知道我的“我以为”是不是真的有一丝丝道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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